明港交警一昼夜破获一起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

明港 更新于:2025-01-27 19:46
  • 风的心706

    2025年1月21日10时,经过不懈努力和顽强奋战,信阳市交警支队明港勤务大队成功侦破“2025.01.20”亡人交通肇事逃逸案,有力的保障了春节前的辖区社会和谐稳定。

    1月20日早7时许,明港勤务大队接到报警:在107国道平桥区明港镇大营路口路段,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一名事故受害者死亡,现场无肇事车辆。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程梦奇立即率领小组人员赶往现场。由于时值天气未亮的寒冬早晨且天色较暗,破案难度很大。

    大队高度重视该案件的侦破工作,认真集思广益、分析研究、理清思路、明确方向,大队长祝峰山专门进行安排部署和强调要求。副大队长张全胜和民警一起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,调取现场周边道路视频监控,将事故发生前经过的所有车辆逐车排查,并赶赴北邻的驻马店市确山县调查走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辛勤奋战10小时后,废寝忘食的同志们发现一辆无牌号的三轮电动车有较大嫌疑。并研判出该车极可能是确山县李新店乡村民到明港镇卖菜所驾。但因案发当时光线昏暗,视频无法捕捉肇事车驾驶员清晰面貌,车辆也无号牌,无法依据视频找到肇事者。

    凭着锲而不舍的精神,21日上午侦查人员根据监控视频跟踪排查至明港镇明港大世界菜场时,终于发现一辆三轮电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嫌疑车辆及驾驶员极为相似,且该车还有新发的碰撞痕迹。面对询问,该三轮车主黄某生(男、74岁、李新店乡李新店村民)在交警充分的证据前不得不承认犯罪事实:20日凌晨其驾驶电动三轮车沿1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拟往明港镇卖菜,6时07分许驶至大营路口路段时,将行人陈某红(男、52岁、平桥区兰店乡某桥村村民)撞倒,自己将侧翻的车辆扶正收拾蔬菜后,在被撞者的呻吟中驾车逃离现场。

    目前,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。

    来源;信阳交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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